語言障礙的定義:語言障礙是指通過口語,書面等形式來表達個人思想、感情、意見的能力出現缺陷,表現為聽、說、讀、寫四個方面的各功能環節單獨受損或兩個以上環節共同受損。正常的語言有賴于感覺、運動功能的相互協調、語言符號的聯系以及習慣句子模式的產生,當與這些有關的腦組織受損時,就會出現相應的語言障礙。
語言障礙常見的類型:
1. 小兒語言發育遲緩:是指語言發育沒有達到發育年令應有的水平。正常的語言發育大約是:10個月會發爸、媽音,8-9個月會表示“再見”,1歲半會說簡單詞。如果6個月對周圍人的發音不引起注意,1-1.5歲不學語,2-2 .5歲不會說2個字話,或1歲左右能簡單說2個字,但以后一點都不說,都提示有語言發育遲緩。
常見于:智能發育遲滯,自閉癥,構音障礙,腦損傷以及不良的語言環境。
3. 構音障礙:是指構音器官疾病或功能障礙以及不流暢而造成的構音不清。
①、運動性構音障礙:是由于神經肌肉病變引起的構音器官運動障礙而導致的發音及構音不清。如小腦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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